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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府大樓辦事,經常能遇到警容嚴整的警察對往來人員盤查,很少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記者近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採訪時卻發現,這些着警服、佩警銜的政府機關保衛人員,竟然大多是“冒牌貨”,甚至連這裏的派出所也是違規私設的。
“都有領導批示同意”
10月28日,記者來到佳木斯市黨政辦公中心1號樓,在門廳看到一名身着警服、肩佩警銜的“三級警司”,正神情嚴肅地對外來人員例行盤查。當記者詢問其身份時,這位警號爲“051418”的警察說,“這事兒我跟你說不清楚”。在記者追問下,他承認自己並非警察,而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的工作人員。“我們穿警服上班,是市裏很早以前批准的。”他理直氣壯地迴應記者,自己“警號使用六七年了,三級警司的警銜一直沒換過”。
記者發現,這個黨政辦公中心其他辦公樓內,也有假警察在執勤。據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科長陶利田介紹,2001年,經請示有關領導,保衛人員統一穿着警服,其中36名機關事業編制人員,2006年還獲准配發了警銜和警號。
“雖然穿警服並不合法,但都有領導批示同意,警銜、警號也是公安局發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說,“這些年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
爲解決這些“假警察”沒有執法權的問題,“派出所”又堂而皇之地進駐了政府大樓。“派出所”負責人王兆林說,這個“派出所”已經有8年了,現有4名民警。
“派出所”未經批准備案
這一機構是否經過批准?設立派出所需要市編辦和市公安局審批,還要報到省公安廳備案,市公安局負責機構管理的人事科副科長樑雲峯起初表示不確定,查閱檔案後他明確表示,市公安局沒有“政府治安派出所”這一機構。
佳木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於長海11月12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起初否認該“派出所”的存在,其間幾經通話覈實給出結論:該“派出所”確係2006年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共同商定、口頭宣佈成立的,沒有經過批准和備案。
據佳木斯市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曲家騰回憶,他們曾就違法穿着警服問題,向機關事務管理局下過一次整改通知,後來有領導在該局的請示報告上批示,也就沒有繼續追究。
在調查過程中,佳木斯市公安局給記者傳來了整改意見,要求郊區公安分局對違法穿着警服等問題進行整改,涉及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等立即收繳,但對違法行爲的處罰卻沒有提及。
據新華社哈爾濱12月1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