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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購房補貼政策的出臺加快了我的買房速度。”昨天(12月15日),在寧波一家銀行工作的方正樂呵呵地透露,他剛在寧波已買好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按最高補貼房價總額的1%計算,最終能得到購房補貼1萬多元。
今年10月,寧波市政府發文,在寧波工作的畢業10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買首套房,將享受到房款總額0.75%或1%的購房補貼,還可享受降低首付和貸款貼息等多項優惠(錢江晚報2014年10月9日曾報道)。
截至昨天,錢江晚報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政策發佈後,寧波已有599人辦理了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
昨天,寧波市人社局會同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住建委、寧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出臺了《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簡稱《補充說明》),錢江晚報記者特意請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進行詳細解答。
每個月租房要3000元
不如趁有補貼下手買房
2011年年底,安徽人方正大學畢業後,通過了寧波本地一家銀行的考試,就來到了寧波工作。
“開始時租的是江東區的單身公寓,房租每月1400元吧,後來結婚又有了孩子,去年開始換了一套房子租,每月租金3000多元。”幾個月前,方正越來越覺得,與其這麼租房子住,其實可以考慮買房了,房價也降了不少,這筆租金還不如付按揭呢。
今年十一長假,回老家探親時,他和家人合計了一下,決定下手買房了,能承受的首付大概是30來萬,而在寧波呆的這幾年,他們全家對這個城市都挺有好感的。
讓方正沒想到的是,開始到處看房時,就在網上看到了好消息,2003年1月1日以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就能申報購房補貼,“我符合條件喲。”
看到鄞州區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方正動心了,複式的,實用面積有90多平方米,總價105萬,首付三成,36萬左右,裝修也還不錯。
就這樣,半個月不到,方正簽好了購房合同,11月初,全家人就搬了進去。
目前這套房子,方正和妻子的父母也都來住過了,還有來旅遊的親戚也來借住過。
上週五,方正特地請假到鄞州區人社局窗口填寫了《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雖然現在補貼還沒下來,但他和妻子算了一下,由於自家購買了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按最高補貼房價總額的1%計算,能得到補貼1萬多元。
首套房認定
以房管部門所出證明爲準
問:首套房怎麼認定?
答:享受購房補貼首套房認定標準,以購房地房管部門出具家庭住房查詢證明爲準。
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首套房認定標準按照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查詢證明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查詢證明、面談面籤等綜合認定,具體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外籍人士和在甬服役軍人
不在享受範圍內
問:購房補貼與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的適用對象是哪些人?
答:2003年1月1日以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
問:購房貸款貼息政策適用對象是哪些人?
答:2003年1月1日以來,全市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接收,且申報時在甬就業的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包括引進的博士人才)。
上述對象於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在甬購房,可享受補助。
要注意的是,在甬央企、行業統籌單位和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甬人社發〔2014〕181號文件享受購房補貼,具體受理部門爲寧波市人才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在甬繳納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貸款優惠。
省部屬機關和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由寧波市財政比照市級其他單位,給予50%購房貸款貼息;央企和省部屬企業引進博士按納稅口徑來確認,納稅在寧波的企業可以享受50%購房貸款貼息。外籍人士和在甬服役軍人均不在享受對象範圍內。
經資格認定的畢業生
可在大市範圍辦公積金異地貸
問: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答:根據《補充說明》,高校畢業生持有《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可在大市範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高校畢業生申請組合貸款時,商業性貸款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標準不一致的,採取就高原則。
問:享受“首付比例兩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所購住房需要滿足哪幾個條件?
答:一是屬於家庭首套住房;二是屬於商品住房,即一手房,而非二手住房;三是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且不含120平方米。
是否能享受“額度上浮20%”這一優惠政策,貸款額度上浮的前提是符合貸款相關規定,主要得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貸款額度上浮後,不能突破公積金可貸款額度80萬元的上限;“首套房”貸款額不高於總房款70%或80%,“二套房”不高於總房款40%。此外,還要測算相應還貸能力,即每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60%。
政策解讀
昨天,寧波市人社局會同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住建委、寧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出臺了《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簡稱《補充說明》),本報請專業人士作了詳細解讀。通訊員任社鄭佳蔚本報記者段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