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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2歲的青島青年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購買了12副假冒索尼耳機,索取雙倍賠償最終獲得成功,成爲了《消法》施行以來第一個依據該法第49條主張雙倍賠償的人。
1999年3月,王海訴天津伊勢丹廁所亂收費,勝訴。
1999年6月-11月,王海在大連、西安、太原、天津、任丘等地調查“津成”電線電纜質量問題。
2006年12月24日,王海訴中國移動收取月租不合理,終審敗訴。
2007年9月3日,王海狀告“如煙”案,敗訴。
2007年12月9日,王海因諾基亞N70事件起訴北京工商局不作爲,敗訴。
2008年3月,王海在西安起訴廣州寶潔有限公司,稱其佳潔士牙膏廣告涉嫌故意欺詐。
2009年7月22日,王海狀告可口可樂,敗訴,法院判其承擔50元訴訟費。
2010年5月,王海訴金山毒霸殺毒軟件的銷售商北京連邦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旗艦店,稱其存在虛假宣傳行爲,要求雙倍賠償。
2010年8月,王海將“初元”營養液和代言人張國立告上法庭,認爲“初元”營養液廣告誇大宣傳。
2011年8月,王海以蘋果涉嫌在中國以翻新iPhone4冒充新機出售欺騙消費者,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訟訴。
2011年10月25日,王海告藍月亮洗衣液含致癌物被藍月亮反訴,王海賠償10萬元損失並賠禮道歉。
2012年7月,王海訴海南養生堂藥業有限公司,稱其產品天然維生素C存在內容與包裝不符、使用過期廣告批准文號、包裝內容虛假違法等問題。
2013年3月,王海以藥品沒有說明成分,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爲由,起訴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好一生大藥房有限公司。
2014年8月9日起,王海連日發微博稱杜子建培訓、營銷、參與的“衆籌—免費請人看書”、“天使衆籌”等活動是騙局。
2014年11月17日起,王海“打假”極草。
2014年11月20日,王海微博稱“微商賣面膜的全部都是騙子,沒有例外,其實面膜本身就是一個騙子產品。” (來源:人民網-食品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