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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佈局不合理、放在社區邊角、場地分散……相信不少市民對社區內的公共配套業務用房(簡稱“公配房”)都有不好的印象,作爲實現便民服務的最基礎的設施,由於配置和監督管理不到位,“公配房”存在着諸多問題。昨日,記者從寶安區政協對龍華新區重點提案辦理情況專題視察中瞭解到,針對“公配房”問題,龍華新區在設計審查環節引入會商制度,規範公配房管理。
今年在寶安區政協四屆三次會議上,寶安區政協委員楊春紅等人聯合提交了《關於加強對公共配套業務用房規範配置和監管的建議》的提案。龍華新區對此建議提出多項解決措施,其中對規範管理公配房設計審查環節首次引入了會商制度,在對設計方案審覈時,根據土地合同中約定的社區公配房類型,邀請各使用單位就對應的社區公配房的設計方案進行集中會商審覈,各使用單位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當場提出使用意見,開發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合理佈局,避免了以往社區公配房結構複雜、空氣不佳、採光不良和場地過於分散而導致的使用不便或被空置的難題。據瞭解,引入會商制度後,減少了修改次數,目前已基本實現會商一次修改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記者葉志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