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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州市規劃局原副局長張偉被法院認定爲濫用職權獲罪,而其犯罪行爲是給開發商調整容積率。此前,鄭州市規劃局原局長張保科也因陷入“房妹”案而落馬,張給“房妹”案中的“蘭亭名苑”批示提高容積率。
尤其是隨着房地產市場出現前所未有的調整,許多先前拿地的開發商因爲手中的土地中已有大部分的樓面地價高出周邊房價,繼續開發只會虧損,所以其退地要求日益強烈。地方政府既不希望看到退地,又有保增長的壓力,提高容積率就成爲雙方惟一的解套方法。可見,違規更改容積率就成爲了“託市”利器。如今年在土地市場十分冷清的窘境下,一些城市就相繼調整普通住房標準,如將建築容積率用比較通俗的房屋層數來表述,給開發商規避監管留有出口,更有甚者,明確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開發商可以申請提高容積率。雖說增加容積率能降低開發商的用地成本,也能促進地方土地的開發,但對城市規劃卻是一種破壞,更是對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種殺雞取卵式“透支”。
根據國家住建部的要求,爲加強用地容積率管理,調整容積率時,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從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調專家,並組織專家對調整的必要性和規劃方案的合理性進行論證;在本地的主要媒體上進行公示,採用多種形式徵求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必要時應組織聽證,但很多地方的樓盤都超過了規定的容積率。
因此,人們所期待的是儘快對違規更改容積率“託市”行爲祭出重拳。而要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一方面,政府需要大力強化廉租房等公共政策的落地,給民衆住房以市場競爭、公共福利等多層面供給,來滿足不同經濟條件羣體的需求;另一方面,應該以有效的手段引導開發商積極應對當前的局面,對宏觀調整、持續時間、市場情勢及其未來變化有充分的考量,從而引導開發商能夠拋棄暴利思維,因勢就市,及時合理調整房價,以加快銷售,加速資金回籠,搶先獲得相對市場競爭優勢,爲後續發展奠定基礎。那麼,房價就不會成爲一個如此敏感的問題,房地產市場也就不會成爲一個資源配置扭曲的市場,投機和泡沫也就不會一次次沉渣泛起,難以消弭。這纔是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多贏”之舉。吳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