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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租行爲被發現、認定、責令整改後,張江一家專門從事房屋轉租生意的企業因逾期未整改,被處以3萬元罰款。近日,新區建交委啓動行政處罰程序,開出了今年羣租整治以來的首張大額罰單。據悉,自從今年9月15日浦東新區住宅小區出租房屋綜合管理工作推進大會召開以來,新區建交委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羣租”整治,截至11月20日,共整治“羣租”房9420套,完成年度基準指標的137%。
首張大額罰單
記者瞭解到,張江是羣租現象的集聚區,存在着“羣租”產業化的趨向,尤其是“二房東”抱團特點明顯。這些從事羣租產業的“二房東”主要來自山東、江蘇、河南、福建等地,“羣租”房主要集中在玉蘭香苑、川楊新苑等小區。
接到首張大額罰單的這家企業,從事“二房東”業務,公司規模較大,在張江、川沙、合慶、唐鎮等區域專業從事房屋分隔出租業務已達數年之久,名下籤約承租、轉租的房屋達百餘套。
此次行政處罰涉案的是位於張江鎮中科路2195弄的一套房屋。該房屋爲三室兩廳,面積111.88平方米,當事人將客廳分隔成兩個房間出租。這一行爲違反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9條關於最小出租單位的規定,即出租居住房屋,應當以一間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牀位出租。
對此,新區建交委啓動了行政處罰程序。新區房管部門對現場進行拍照攝像,並作了現場檢查筆錄,而後又到該小區物業調閱並複製了該房屋的平面結構圖紙,經過比對確認該房屋客廳存在分隔出租現象。此後,新區房管部門又約談了該房屋分隔出租的當事人,根據談話內容作了陳述筆錄。
據瞭解,針對當前羣租治理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今年5月新修訂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加大了對違規租賃行爲的處罰力度,提高了對部分違規行爲的處罰標準。出租人和轉租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被處以罰款,而幅度由2011年《管理辦法》的“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提高至“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接到責令改正通知書,當事人雖然表示願意自行整改,但卻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浦東新區建交委根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2條的規定,對其公司處以3萬元罰款。目前當事人已繳納了3萬元罰款。
抓整治抓長效
在嚴懲“二房東”的同時,浦東新區也正積極探索業主委託整改法律手續的完備,協調各街鎮統一開展集中整治,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長效。新區建交委制定了源頭防控5項制度並下發執行,內容包括“羣租”法律責任風險事先告知制度、違法搭建車輛、物品及人員限入制度、重點巡查制度、報告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
在浦東新區唐鎮,記者瞭解到,代理經租公司將居民閒置房屋統一租下,裝修成白領公寓,租賃給白領,既滿足了白領居住需求,又緩解了羣租現象。據透露,浦東新區正着手製定統一政策,研究和制定新區代理經租扶持政策,明確新區公租房公司以唐鎮代理經租試點爲基礎,滿足合理居住需求,將“唐鎮模式”逐漸推廣。
本報記者宋寧華通訊員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