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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1月1日起,東莞將統一使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昨日,市房管局網站發出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以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和2015年1月1日後竣工驗收合格進行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一律採用新版《示範文本》。2015年以前已辦理預售或已現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繼續使用原合同文本訂立合同。通知沒有涉及二手住宅買賣合同。
儘管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各大條款改動不大,但是有些條款序列和表述發生了變化,因此,房管部門要求從業人員儘快下載推行新版《示範文本》樣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熟悉新版《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確保2015年起正確使用新版《示範文本》簽訂合同。(記者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