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2年前兄弟間買賣了一套房屋,但並未留有字據。如今因爲可能面臨的拆遷,巨大的經濟利益讓這對親兄弟對簿公堂。近日,通州法院審結此案,依法駁回了弟弟索房的訴訟請求。
據介紹,劉家兄弟中的弟弟原來在北京市通州區有一處宅院,1992年起因故由哥哥一直使用至今,弟弟認爲這個院落歸自己所有,當時僅僅是借給哥哥居住,現在要求其歸還院落,一紙文書將哥哥訴至通州法院。劉家老大在庭審中表示該院落是1992年的時候從弟弟手中購買的,當時因爲雙方是親兄弟所以沒有簽訂協議。
法院經審理髮現,自1992年開始雙方爭議的院落就由劉家老大居住使用,2007年以後該房子也由其出租,並收取租金。爲了查明事實真相,法院先後聽取了雙方的兄弟劉家老三、老四的供述,劉家老三明確表示確實發生了房屋買賣,因爲兄弟關係所以沒有寫協議。隨後,法院還聽取了承租人的意見,承租人表示房子是劉家老大出租給他的,至今七八年時間了,都是劉家老大收租金,從來沒見過劉家老二。同時,法院還發現在這22年期間劉家老二從來沒有向老大主張過房屋的所有權,也沒有說過要收租金,並且期間一直沒有回去過,劉家老大也對房子進行了裝修,而且院落所在村落可能面臨拆遷。
最終法院認定,雙方雖然沒有簽訂書面的買賣協議,但是從證人證言和常理可以判定雙方在22年前實際上已經對房屋進行了買賣,最後判決駁回了劉家老二的訴訟請求。(記者劉可通訊員李炎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