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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置業顧問的勸說下,到“售樓處”交了定金,卻發現要買的房子證件不全。近日,在鄭州市福元路與玉鳳路交叉口“領秀公寓”交付定金的購房者到“售樓處”要求退還定金,卻發現“售樓處”已人去樓空。苦尋一個多月,這些購房者仍無法追索自己交納的定金。
【市民遭遇】
想退定金卻發現“領秀公寓”售樓處人去屋空
昨日下午4時,記者來到福元路與玉鳳路交叉口,路口西南角一棟16層的建築就是張女士要買的“領秀公寓”。“領秀公寓”的售樓處位於一樓,裏面有樓盤位置、戶型以及樓盤銷控等信息展示。另外,銷售處還散落着一些宣傳頁和廣告標牌。記者注意到其宣傳頁上寫有“僅存細微清盤在即”的廣告語,同時還寫有“6668/㎡起火爆銷售中”的宣傳內容。
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是今年9月份與“河南成安宏泰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安宏泰)”簽訂的購房委託書,當時成安宏泰的工作人員只出示了一個名叫朱某的人與該公司簽訂的委託書,並稱該公司代理銷售的房屋是“開發商抵給朱某的”。
“銷售人員說房子啥證都有,到交房款時把所有證件都給我們,兩年內辦房產證。”張女士隨後交納了五萬元定金並與“領秀公寓”的營銷方成安宏泰簽訂了購房委託書,並約定今年10月9日付清房款。
“我交完定金到房管局去查,人家說根本沒有這個樓盤的登記信息,這個樓盤手續也不全。”張女士急忙聯繫成安宏泰要求退還定金,該售樓處卻已經人去屋空,“安宏泰方面的售樓員以及公司領導一直避而不見”。
多位購房者表示,他們曾查詢成安宏泰的工商登記資料,併到其註冊地址金水路226號10樓103房間找尋,卻發現根本無此地址,也無此公司。昨日,記者多次撥打成安宏泰公司薛經理和成經理的電話,對方始終未接聽。同時,撥通該公司一位售樓員高某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已辭職。
張女士表示:“9月26號開始售樓部就找不到人了,但銷售人員還是一直髮短信催我把餘款交給朱某。”
記者通過委託書上的聯繫方式找到朱某,朱某告訴記者,“領秀公寓”的房子由他實際擁有,當時是他通過中間人找到成安宏泰代爲銷售這些房子。現在,這些交過定金的購房者與他沒有直接關係,要找還得找成安宏泰。不過朱某同時也表示,他會盡力通過中間人聯繫成安宏泰。
【律師說法】
與購房者簽訂合同一方負責返還定金與賠償事宜
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張少春分析認爲,首先,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並交納定金後,就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如果售房方並未辦理相關證件,也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故意隱瞞事實,或者欺詐、虛假宣傳行爲的,屬於違約,購房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誰與購房者籤的協議,誰就應該返還或賠償購房者。其次,如果衆多市民交納定金後,收款方突然失聯,就有可能存在刑事詐騙的故意,建議市民立即去公安機關報案,由警方進行調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