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六合區鄉鎮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一輛三輪車上面載着一口大鍋,車上人邊走邊喊:“屋頂補漏、砸牆開洞”。不過,修補房屋可不是小錢,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等,近日,六合區的黃先生修補完房屋後,鄰居就提醒他被遊商“宰了”。因此,黃先生與遊商就費用問題起了糾紛……
修補老屋有沒有被坑?
橫樑街道黃鐘村黃鐘鋪的村民黃先生屋子漏水,剛好有一天看到一位修補的遊商經過,就招呼他們來補漏。遊商2個人幹了一天,然後告訴黃先生,PVC-806防水材料每斤23元,用了255斤,需要5865元,另外人工費300元,優惠一下,要收6000元。
黃先生說,等一個月後看看房屋是否不漏再付。而遊商等不到一個月,隔幾天就跑到黃先生家要錢。其間,鄰居都說黃先生被宰了,根本不需要那麼貴,黃先生心有不甘。那天,恰逢遊商又來要錢,兩人出言不和,打起來了,互相拉扯着到派出所,派出所一看是消費糾紛,建議他們到橫樑工商所看看。
如何確認進價成難題
受理後,橫樑所的工作人員迅速展開調查。原來遊商姓戴,是安徽省利辛縣人,現住在橫樑街道,開辦了一家防水材料廠,在六合區走街串巷,專事房屋修繕。戴和黃雙方當時沒有任何協議,更別說約定材料價格和人工費用了。
黃先生究竟是否被宰了呢?爲了弄清該產品的市場基準價,工商部門走訪了幾家大的建材店,發現皆無該防水材料賣,原來PVC-806防水材料是一個特殊的、冷門產品。那麼究竟如何認定材料的市場價格呢?
工作人員聯繫了戴先生提供的生產廠家,並且和南京地區的總經銷取得了聯繫,終於搞清楚了該材料出廠價格不到10元。
根據新《消法》第十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顯然,戴先生利用農民無法得知該產品的具體價格,矇騙消費者。
最終消費者省2000元
瞭解價格後,橫樑工商所工作人員又找來戴先生,認真地宣傳了新《消法》,並且直言戴先生要想在本地做大做強,就要公道、誠信,保質、保量,不能用不正當手段謀取暴利。
經工作人員再次調解,雙方達成如下書面協議:1、PVC-806防水材料耗用255斤,按調解價格15元每斤計算3825元,維修工費用175元,合計4000元;2、目前房屋有漏的地方由戴先生立即補修;3、保證房屋修過的地方2年不漏,若漏免費上門修補;4、待房屋浸漏處補修完後付清修房款。□通訊員孟潔郭愛珍記者林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