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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江南小區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1-3年不等的“盜暖”用戶有100餘家,不少居民喊冤。熱力公司迴應,由於盜暖費用已經產生,用戶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及罰款才能取暖,而至於費用由誰來承擔,市民可以與物業協調。
11月2日,家住印象江南小區的李先生撥打本報熱線稱,在今年繳納取暖費時,被物業告知2011年時偷暖,需要補交當時的取暖費及500元罰款,否則今年不能取暖。“我們家從2007年開始就沒有取過暖,暖氣也沒有熱過,偷暖一說又從何而來呢?”突如其來的費用讓李先生一家一頭霧水。
記者來到位於渤海十八路黃河一路的印象江南小區,在小區物業處瞭解到,在印象江南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1-3年不等的“盜暖”用戶有100餘家。“供暖公司年年都會把這些偷暖用戶的名單發給我們,說不用收取這些業主的取暖費,讓他們到供熱公司去繳清欠費和罰款才能正常取暖。”一位小區物業的負責人介紹。這位負責人還向記者出示了由鑫誠熱力下發的統計該小區盜暖用戶的表格,並指出李先生愛人所住的房子在2011年11月18日檢查到出水管和進水管都是熱的,至於物業公司是否對不供暖用戶採取割斷管道停暖,並將檢查情況通知到業主,這位負責人迴應,時間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具體情況不清楚,需要向熱力公司瞭解才行。
據鑫誠熱力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在每年供熱繳費期間,不取暖用戶須向物業公司報停取暖,物業公司將採取關閉閥門、割斷管道等方式避免報停用戶用暖,供暖開始之後,熱力公司都會對各小區的供熱管道進行檢查,並會將檢查結果告知物業,由物業公司通知到業主。供熱條例規定,一旦發現用戶盜暖,將要求用戶補交盜暖當年的取暖費以及500元罰款,纔可以正常繳費取暖。“目前西區在前幾年盜暖的現象有很多,而對於供熱部門來說費用已經產生了,用戶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及罰款才能取暖,而至於費用由誰來承擔,市民可以與物業協調。”(記者劉哲見習記者杜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