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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該市建設與管理局等4個部門關於實施《廈門市新型建築工業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廈門市裝配式建築要達到當年開工建築面積的50%以上,累計竣工面積超過1000萬平方米。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林樹枝表示,爲實現總體目標,廈門將分產業培育期、市場推廣期、全面推進期3個階段全面推進此項工作。相關部門將採取組織保障等10項措施確保該方案的順利實施。對財政投融資項目,將率先採用新型建築工業化模式建造。在產業培育期,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發佈單位面積造價增量參考值;對其他財政投融資項目,新增費用按實納入項目建設成本。在市場推廣期,逐步建立並完善採用新型建築工業化模式的計價辦法和標準。非財政投融資項目,在產業培育期,對未有強制性要求但建設單位主動採用新型建築工業化建造模式的建設項目,在通過市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覈准後,可採用“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開發建設單位市級財政獎勵;對要求採用新型建築工業化模式建造,且通過招拍掛、協議等方式出讓的建設項目,相關部門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以及開發單位在投標和競購土地過程中應綜合考慮新型建築工業化成套技術應用成本因素,不再給予市級財政鼓勵。
宋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