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借發展設施農業爲名,變相建設小產權房、別墅等將設施農用地用於非農建設的做法將被嚴格禁止。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明鬆表示,一些地方以發展設施農業爲名,違規建設大棚房、小產權房、別墅等項目,亟待加強監管。前述通知首次將規模化糧食生產所需配套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用地範圍,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規模化糧食生產配套設施可佔用基本農田,取消設施農用地審覈,改爲備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