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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市2014-2016年度城市危房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根據該《方案》,3年內,廣州計劃完成17.96萬平方米城市危房治理任務,其中包括危房的拆除改造以及現狀維修。相關部門將按照每年具體情況制定年度維修計劃,目前危房改造初步測算價格爲3300元/平方米。
私房瀕危不修可責令立即搬出
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金鋒介紹,年度任務以逐年遞增的方式來設定,即2014年5萬平方米、2015年6萬平方米、2016年6.96萬平方米。在此期間新增的危房,由區(縣級市)房屋管理部門及時納入治理範圍,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治理工作。
近年來,廣州不時發生私人危房坍塌事故。此前,對危房的監管和督促修繕的工作主要依據《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由於這一規定屬於政府規章,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對房屋安全責任人的約束力不強。
對此,《方案》也規範,私房危房安全責任人超出期限未履行治理責任且房屋危及公共安全和租戶安全的,政府部門將發出《危險房屋代爲治理決定書》,責令房屋安全責任人或者使用人立即搬出危險房屋,對房屋進行緊急排險或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低保特困職工家庭可申請減免費用
《方案》明確,對具有合法產權、非文物和歷史建築、不在有效的房屋徵收公告範圍、不在經批准的“三舊”改造範圍的危房,在不增加原產權的建築面積和建築高度、不擴大基底面積、不改變四至關係和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允許進行危房原址重建(改建)。但須到規劃部門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原狀維修則可免於辦理報建手續。
《方案》提出,根據產權歸屬分爲兩種情形,公房產權人或其委託管理人是公房安全責任人,危房治理費用由市、區財政分別負擔;私房所有人、代管人、使用人是私房安全責任人,危房治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低保、低收入和特困職工家庭,可書面協議委託政府代管並實施治理,並申請減免治理費用。
據透露,危房改造目前初步預算價格爲3300元/平方米。黃金鋒解釋,17.96萬平方米城市危房改造中包括一部分拆除改造,另一部分將基於現狀維修。(記者周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