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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市民在海亮藝術華府售樓處簽訂合同時發現,合同中約定燃氣開戶費需由業主承擔,引發市民質疑。對此,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均表示,相關費用應由開發商承擔。
市民郭先生介紹,在海亮藝術華府售樓處購房時,置業顧問曾告訴他不需要交燃氣開戶費。後來簽訂合同時他才發現,合同其中一條寫着“由用戶申請開通並交納燃氣開戶費(若有)”。
市民李先生也表示,此前想在海亮藝術華府購房,但看到合同中寫着需要購房人交納燃氣開戶費,感覺與政策不符,就暫時沒簽。“不是有規定不允許向業主收取燃氣開戶費麼?”
10月26日,記者就該情況聯繫海亮藝術華府項目售樓處,工作人員直言,2003年政府即已出臺政策,水、電、暖、燃氣等開戶費不向購房人收取,至於合同中爲什麼有這麼一條,該人員表示“合同都是統一模板”,具體情況不清楚,需向負責人反映。隨後記者多次聯繫,對方以“負責人不在”、“正在開會”等爲由,未予正面迴應。
記者查詢發現,國家相關部委曾發佈《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關於全國整頓住房建設收費項目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等,已明確取消了水、電安裝費等收費項目,將各種名目的收費項目統一併入城市基礎建設配套費,相關費用應該計入房地產的建設成本,歸入房價。
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工作人員明確對記者表示,業主買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中沒有燃氣開戶費這一項,無論小區內或小區外的燃氣管道設施的鋪設費用,均歸入城市建設配套費中,由開發商交納。隨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也稱,新建商品房的城市建設配套費由建設單位統一交,無需個人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