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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某樓盤的外牆面宣稱爲“暗紅色”,實爲“米黃色”, 38戶購房人共同起訴開發商違約,要求變更外牆面顏色。近日海淀法院受理該案。
購房人訴稱,開發商通過沙盤、宣傳冊等方式,對外宣傳稱待售樓盤的住宅“從仿手工燒結的暗紅色磚石牆面和黃金麻花崗岩幹掛石材外立面釋放出骨子裏的貴族氣質:紅牆、坡屋頂等元素,原汁原味地還原出英倫風情”,售樓人員也表示該二期項目與一期紅色磚面相同,之後衆原告先後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然而在去施工現場時,卻發現樓盤的外立面顏色呈現米黃色,與當初宣傳的嚴重不符。(記者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