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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發佈《關於加強和規範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集中片區和非集中片區、城中村、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3類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提出具體改造標準。
《通知》明確,集中和非集中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主要以建設改善城市棚戶區居民住房條件回遷安置住房項目爲主,改造建設形式包括新建和改建(擴建、翻建)。重點改造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危舊住宅樓。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按規模列入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改造範疇,包括納入區2013年~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或經自治區住建廳批准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危舊房改住房、大板結構住房、鑑定爲危房的磚混結構預製空心樓板住房改造項目。
根據《通知》,城中村改造應遵循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整用地結構、完善城鎮功能、增強綜合承載力的改造原則,優先改造城鎮建成區城中村,加快改造被建成區包圍或半包圍的自然村,穩步推進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其他自然村改造,充分結合當地城鎮化發展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實際情況,區分輕重緩急,穩步推進改造。
《通知》強調,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應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責任制、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設單位應按照統籌規劃、先易後難的原則,改造前做好羣衆意願普查工作,充分尊重棚戶區居民意願,與居民簽訂包括住戶意願、資金(含政府補助、企業自有資金、個人出資)、住房管理、房屋產權等相關內容的合同。此外,要充分考慮棚戶區居民承受能力,做好各項住房政策的銜接,妥善安置被搬遷居民。對確實無力購房的特困戶,可通過公共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
寧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