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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經濟不等於法治經濟,二者的根本不同,就在於前者是後者的依據、工具和手段,後者纔是目的所倚。若把建設法制經濟視爲建造一間“毛坯房”,全面推進法治經濟建設,就是把“毛坯房”打造成一間“精裝房”。”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抓手,它涉及國家運行的方方面面,打造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的法治經濟,無疑是其中分量極重、範圍極廣的一個主要方向。
法治經濟的基礎是法制經濟。法制經濟涉及依法確立市場形態、市場要素、市場主體、市場準入、市場競爭、市場秩序、市場誠信和市場監管等諸多方面,而法制經濟的本質內含,就是從市場行爲、市場交易、市場運行到市場規則之制訂,一切皆要以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爲依據。
法制經濟的主要表現形態和運行載體,是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和基本運行框架。經過三十多年持續努力,我國已基本形成了涵蓋市場主體、市場收益、市場準入、市場監管、資源配置、生態保護、環境治理、財產權保護、公司治理等相對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在立法機關近年來頒行的各類法律法規中,經濟領域的法律法規不但品種最全、分類最細,內容也最爲紮實。
譬如市場分類法律,我國已通過立法,較清晰劃定了實體市場、虛擬市場、服務市場、流通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等等。僅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這一局部,證券法、信託法、保險法、債券法、商業銀行法等基幹性法律已經出齊,一系列作爲“枝幹”的法規和作爲“樹葉”的行政規章,也甚是“枝繁葉茂”。再如財產權保護,保護私有財產寫入《憲法》,《物權法》成爲財產保護之“母法”,經營收益權、處置權、轉讓權、股權、版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保護性法律法規,長成了一棵“參天大樹”。
然而,法制經濟還不等於法治經濟,二者的根本不同,就在於前者是後者的依據、工具和手段,後者纔是目的所倚。若把建設法制經濟視爲建造一間“毛坯房”,全面推進法治經濟建設,就是把“毛坯房”打造成一間“精裝房”。這間“精裝房”採用了哪些現代裝潢設計理念,使用了多少現代裝潢材料,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此作了全面的概要論述。
釐定政府幹預與市場自由之關係,依法履行政府市場監管和宏觀調控責任,先要推進機構、職能、程序、責任法定化;切實斬斷政府機構伸向市場的不當之手,先要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制並使其法制化;重大經濟民生決策,先要構建公衆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拍板之重大行政決策機制;爲全面推行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之陽光施政,先要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以此作爲政府行使市場監管權力的制約和監管。
此外,衡量一國經濟是否能真正稱其爲法治經濟,一個關鍵衡量指標是看這個國家的經濟是否植入了誠信之基因、誠信之本色、誠信之內容,而市場之誠信,又首先取決於政府誠信垂範在前,爲全社會作出表率。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政府行使市場監管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確保權責法定;構建行政執法與刑法司法的銜接制度,現有一系列經濟法律法規尤其是懲罰性法律法規,以及行政濫權追責法律法規,均將分批“淬火”,與刑法進行不同程度之對接,無論市場中的“裁判”還是“運動員”,違法失信成本都將成倍提高。
傾力打造法治經濟的“精裝房”,完工時間大體框定在2020年至2022年。這座“精裝房”要契合中國經濟新常態,承載並服務於經濟轉型升級之急需,關鍵取決於未來6年至8年間,中國社會需要戮力同心,爲此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