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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經過修改後,新辦法將從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瞭解,與老辦法相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主體將由市下放到區或開發區,搬遷戶對徵收評估有異議的可申請專家鑑定,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可到信息平臺進行查詢。
對房屋徵收主體進行調整
由市變爲區或開發區管委會
市房管局副局長楊根民解釋說,《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自2012年3月29日頒佈實施以來,維護了公共利益和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城市建設的發展。然而,隨着房屋徵收工作的開展,工作中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問題。
修改前的《辦法》規定,我市房屋徵收的主體是市政府,全市房屋徵收和補償決定由市政府作出;修改後的《辦法》規定徵收主體爲區政府,其中城六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市政府委託作出房屋徵收與補償決定;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由市政府負責。
對適用範圍進行調整
徵收與補償辦法僅適用於國有土地
修改後的《辦法》,只適用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其中也包括棚戶區改造項目,但不包括集體土地;修改後的辦法適用於城六區及閻良航空基地轄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臨潼、閻良、長安、市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新增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
可申請對評估結果進行鑑定
修改後的《辦法》一是增加了備案制度。即各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和補償決定之前,應當向市房屋徵收主管部門備案。這樣做的主要是有利於保持全市房屋徵收政策、補償標準、獎勵標準和評估標準的統一,避免出現各區因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相差過大而引發矛盾和糾紛。
新辦法規定,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屋徵收信息平臺,加強房屋徵收監督管理。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按照要求,將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納入房屋徵收信息平臺。該平臺建成後,被徵收人可查詢自己的房屋拆遷補償信息。
新辦法規定,市徵收主管部門應組織成立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當被徵收人對評估機構的複覈結果有異議時,可申請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對評估結果進行鑑定,有利於維護爲徵收人的合法權利。(記者朱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