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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就委託廣州社科院制定相關標準,現在說不成熟,不能推廣,又說要重新聘請其他專業機構,那前面幹什麼去了?另起爐竈究竟要搞到何年何月?另請高明又要多少公帑?”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憤怒質疑。日前,市法制辦對其今年7月遞交的提案——《舊樓加裝電梯亟須出臺補償參考標準》作出答覆,稱將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韓志鵬說答覆令其“大失所望”。
方案几經探討仍“難產”
早在2011年,韓志鵬便開始關注廣州舊樓加裝電梯所遇到的種種問題。2012年7月1日,《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正式施行。然而,該《辦法》並未明確利益受損的業主該如何補償。今年7月,韓志鵬遞交提案,呼籲補償標準方案的出臺。(詳見本報2014年7月31日A18版)。
而記者昨日從市法制辦針對其提案的書面答覆中獲悉,實際上早在2011年廣州社科院已開始進行舊樓加裝電梯的出資分攤參考標準研究,直到今年8月,該研究報告《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集資分攤費用參考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呈送市政府參考。此後法制辦曾召開專家研討會,專家們提出,《標準》過於學術化,考慮的因素尚不充分,以及現實針對性和實用性不足等諸多問題。
市法制辦在答覆最後稱,接下來將委託其他專業機構在社科院《標準》基礎上,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
“之前兩年都幹嘛去了”
“我對法制辦的答覆,不滿意。知道他們有難處,但交出的這份答卷,不光是我,千千萬萬的老百姓都不會滿意。”韓志鵬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難掩憤怒和失望。
“不是7月的提案逼問還逼不出來,現在說不成熟,不能推廣,又說要重新聘請其他專業機構,那前面幹什麼去了?”韓志鵬稱,“現在才又另起爐竈,準備重新搞一個‘標準’,究竟要搞到何年何月?何時纔有結果?另請高明又要多少公帑?”
他呼籲市法制辦儘快出臺參考標準,“否則舊樓加裝電梯沒有協商依據,老百姓的矛盾會愈演愈烈。”他還建議對接下來的委託制定單位應採取公開招標,並在此基礎上多徵求民意“既然這個機構不行,那個機構不行,能不能公開招標?不成熟也可以擺出來徵求民意,或者大家討論,單組織幾個官員專家閉門討論是很難有結果的。”(記者高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