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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記者從鞍山市規劃局獲悉,《鞍山市建設項目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編制已經完成,據此,該市今後新建、改建項目必須按該標準科學合理配建機動車停車位。此舉將有助於緩解城市停車矛盾,規範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實現城市動靜態交通協調運行,促進城市交通與城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一直以來,鞍山市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在任何地區、任何地段均採用1.0的配建標準,這不利於城市建設的發展。爲此,鞍山市編制了《鞍山市建設項目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這個“標準”根據城市空間形態、各地區土地價值及交通現狀,結合不同戶型結構,分別進行配建,確保標準的合理性。採取模擬規劃方案及以規劃實例進行檢驗、居住小區校覈及居民結構校覈的“雙檢驗、雙校覈”四種方式,對配建指標進行驗證,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及前瞻性。按照“標準”要求,停車位應具備完善的消防、安全監控、警示標誌、停車標線、交通標線和停車設施。停車場(庫)應隨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前(住宅項目進戶前),停車設施應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