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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規定,曾經在異地繳存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合併計算。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稱,目前尚未接到市政府相關通知,申請門檻仍按滿12個月執行。
近日,中央和地方關於住房的新政策不斷出臺,降低公積金貸款門檻、推出組合貸、降低住房貸款利率等政策都能爲準備買房的老百姓省下真金白銀。
但目前,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尚未開始執行連續繳存6個月(含)以上就可申請貸款的新政。鄭州市內的各家銀行,目前只有兩家開始執行“認貸不認房”新政。
新政
住房公積金繳存
可異地互認
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
根據新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爲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通知》指出: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爲適應職工流動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
《通知》還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動採取措施,積極協調商業銀行發放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
市民
紛紛打電話諮詢鄭州何時執行新政
9月3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並指出職工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貸款方面,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新政出臺後,很多近期準備購房的讀者紛紛給河南商報記者打來電話諮詢。
“聽說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就可以用了?”鄭州市民徐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近期她與男友準備結婚,看中了一套90多萬元的房子。他們本來打算用商業貸款,她的市直公積金到今年11月才滿半年,但新政讓她看到了希望,如果門檻降低意味着她下個月就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了。
“市直公積金已經出臺了組合貸政策,省直公積金何時出臺?”另一位市民張女士問。
目前,鄭州市已經在今年6月出臺了組合貸業務,但同時將貸款申請門檻提高到公積金連續繳存滿12個月(含)以上。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尚無組合貸政策,但申請門檻鄭州市本地戶口爲連續繳存6個月(含)以上,外地戶口爲連續繳存12個月(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