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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秦煒
雖然目前農村土地確權、流轉等機制還不完善,但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巨大商機已經得到了普遍關注。阿里巴巴推出“聚土地”項目將土地流轉與電子商務結合,探索農村土地改革的新模式,此外信託等金融機構也早已開始了這方面的嘗試。
但與其他模式相比,信託制度的權、責、利相分離的制度特性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特點之間存在着天然的契合。只有信託這種金融工具介入土地流轉,可以在沒有改變農村集體土地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將農村土地使用權作爲信託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經營管理,實現土地收益權的標準化和憑證化,同時還讓土地使用權委託方定期領取收益成爲現實。
由專業化的信託公司提供從土地歸集、土地流轉、土地經營、土地收益管理、土地信託利益分配、土地受益憑證交易流通、直至土地流轉各個環節的綜合風險控制等覆蓋土地流通過程中的全鏈條、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能夠切實可行地實現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的相互分離,做到權屬清晰、權責明確。推動土地資源合理再配置,促進土地的集約化和現代化經營,提高土地的生產能力和內在價值,使農民切實分享到土地增值所帶來的收益。
農民承包的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主要財產,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承包土地的流轉,我國制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以及農業部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都有詳細的規定,爲農村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提供了依據。
根據國土部公佈的信息,截至2012年5月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率達到84%,宅基地發證率達到80%。中國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在2013年年底全國農業工作會議上說,2014年中國將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範圍,確定兩個省開展整省試點,其他各省份至少要選擇1個縣開展整縣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爭取後年全面推開,力爭5年基本完成。
目前國內的土地流轉主要有五種模式,土地互換、土地出租、土地入股、宅基住房和股份合作。目前的模式存在着弊端,比較分散零散,法律文件不規範以及農戶之間、家庭內部、農戶與村委會、農戶與產業方存在各種矛盾,產業品類存在侷限性等。
“在農村土地流轉中引入信託制度,利用信託制度的財產隔離、財產保護和財產管理功能,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和利用,可以讓產權充分市場化,實現土地流轉的公平與效率。”北京信託首席研究員劉向東博士此前曾如此表示。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其中提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這意味着未來農村土地流轉會有重大改革,土地價值和土地收益分配要更多向農民傾斜。當然土地流轉信託市場也會發生重大突破。
政策支持是土地流轉信託能夠循序推進的重要信號。在土地信託安排下,農村土地資源被有效盤活、作爲生產要素進入市場並獲得市場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