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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馬鞍山10月17日消息(記者肖源)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不久前,《新聞縱橫》節目關注了安徽馬鞍山丹陽鎮政府招商引資工程違法用地,致使上百戶業主所購房產變成違法建設一事。昨天,當地政府作出最新表態,將在今年春節前,協助業主們辦出土地使用權證,解決購房羣衆的實際問題。
馬鞍山丹陽鎮,距江蘇南京市中心,不過50公里。鎮北邊歸南京江寧區管轄,其它三面皆屬馬鞍山博望區。優越的地理位置,也成了政府發展地方經濟的砝碼。2012年9月,馬鞍山行政區劃調整,原屬當塗縣的丹陽鎮,被劃歸新設立的博望區。
2006年,當塗縣發改委批覆丹陽鎮邊貿綜合大市場項目的立項。在這個佔地30畝的地方,投資2500萬元建設交易大廳、市場配套設施。
業主小丁說,邊貿大市場的房子,是當年當塗縣政府大力推進的工程,開發商是蕪湖市弋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政府的信賴,是他在此置業的主要原因之一。
小丁:我們想開發商也是一個大公司,建設單位是丹陽人民政府,而且是人家招商引資過來蓋的,當時他賣那個房子的時候,也是大喇叭用車子在街上到處喊,丹陽人民政府,招商引資,把投資單位都介紹到這兒,大家都感覺這種也是屬於正規的一種房產。
在當塗縣建設委員會2006年5月25日出具的一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中,也明確地記載:邊貿綜合大市場這一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是當塗縣丹陽鎮人民政府。業主們認爲,這足以表明,他們所購買的房屋,與丹陽鎮政府有着密切的關係。
而在當塗縣200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將“加快推進丹陽邊貿大市場”,作爲當年縣政府的重點工作。那麼,既然是政府大力推進的工程,爲何沒有土地使用證呢?
2007年11月8日,當塗縣國土資源局曾對邊貿大市場的地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但是,當塗縣國土資源局分管土地招拍掛工作的黨組成員齊忠慶卻明確表示,這次掛牌出讓,流拍了。
齊忠慶:邊貿大市場流拍了,這個掛牌沒有成交,它流拍就意味着不存在有成交,就是說這塊地沒有賣出去。
根據當塗縣政府官網上的消息,2006年6月26日,丹陽邊貿大市場,正式破土動工,也就是說,在國土部門對邊貿大市場地塊掛牌出讓之前一年多,這裏的違法用地行爲,就已經公開進行了。
既然是違法用地,那麼,國土監察部門,爲何沒有制止?當塗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羅耕華給出的理由是,因爲沒有接到相關舉報。
羅耕華:各個鄉鎮都有國土所,國土所負責轄區範圍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制止,但是我不清楚有這樣的舉報。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拿到土地使用權證,是申請房屋所有權證的前置條件。那麼,在開發商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進而沒有依法拿到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這上百戶業主的房產證,又是怎麼來的呢?當塗縣住建委副主任徐書紅說,因爲丹陽鎮方面向房管局出具了一份證明。
徐書紅:其它手續有,只是在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的時候,鎮國土資源所出具了這個證明,縣房產局就覺得,它代表一級政府向房管局承諾,已經經過了省國土資源廳的批准,只是後續的手續正在辦理之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房管局給它辦了房屋初始登記和房產證,我們是出於對鎮政府的信任,也是幫助地方招商引資。
業主代表們表示,馬鞍山市方面已經作出承諾,保證業主們在年底之前拿到土地證。
業主代表:我們當時與市、區政府領導都說了,就是要土地證。他們說我們提出的條件都是合情合理的,第二天政府就派人幫我們處理。保證我們在今年年底前拿到這個證。
業主們的說法,也得到了丹陽鎮鎮長邵長海的證實。
邵長海:市裏也重視這個事情,開發企業也把它找回來,開發企業你必須要承擔責任,問題根源還在它身上,開發企業要出錢的。先把這塊土地掛牌,掛牌出讓以後老百姓土地證的問題不就解決了嘛。當然這掛牌還有一個過程,總之在2015年年初的時候,應該能把程序走完。
邵長海說,在土地證辦出來之前,政府方面將會每月向購房羣衆通報進展。
邵長海:我們和購房戶也溝通了多次,當時也定了一個溝通機制,每個月和他們坐一坐,把進展情況向他們通報一下,也得到他們的理解。現在我們市裏定時地督查我們,做到哪一步了什麼的。
邵長海表示,這個事件鎮裏也吸取了教訓,依法辦事纔是最低成本的行政管理方式。
邵長海:這個事情也給我們提了個醒,以後幹什麼事情還是按規範搞要好一些。在當時那個環境下,及時掛牌可能就不是個什麼問題,現在就成了大問題,後來再去補救這些問題,付出的成本只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