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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嚴格執行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進一步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日前,江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嚴格執行城鎮總體規劃集約節約利用建設用地的意見》,重申堅決遏制城鎮建設規模無序擴張。
記者瞭解到,江西省一些地方在城鎮建設中還存在違反城鎮總體規劃、盲目建設新區和工業園區、隨意調整建設用地性質、建設用地粗放浪費以及侵佔綠地、水面和其他公共空間等問題。省政府對此提出了嚴格要求。
在總體規劃中嚴格落實集約節約用地。新增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逐步減少工業用地所佔比重,適當增加生活用地和生態用地指標。工業用地應控制在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15%~30%以內。嚴格劃定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適宜建設區,嚴守生態紅線。規劃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以功能集聚、組團發展爲基本原則;規劃人口在20萬以下的小城市和縣城,堅持集中緊湊的佈局形態,發揮有限資源的集聚效應,一般不宜採用組團式、分散式的佈局模式。
堅決遏制城鎮盲目無序擴張。不得違反總體規劃建設新區,不得超越現實條件盲目造城。嚴格保護各類山體、綠地、水系、溼地以及其他自然斑塊,構築以公共交通爲主的交通體系。城市和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以依法批准的城市、鎮總體規劃爲依據進行編制,不得擅自修改總體規劃規定的強制性內容和突破總體規劃建設用地範圍。
切實提高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優化提升舊城功能,傳承城鎮歷史文化文脈。加快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大力推進棚戶區改造,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及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儘可能集中配建生活服務設施,工業用地要配套設施用地。政府在組織編制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納入其中。着力推進城際軌道等站點周邊地區的土地綜合開發,積極構建圍繞綜合交通樞紐站場緊湊佈局的城鎮空間形態。
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監管。堅決糾正將規劃管理職能下放到城市新區或各類園區的違法行爲。已經下放尚未收回的市、縣應在2014年年底前依法收回,省政府責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督促落實。設區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在城市新區或各類園區設立派出機構,在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落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城鄉規劃實施情況,並接受監督的法定要求,完善規劃監督的相關制度。繼續做好省政府向設區市政府派駐規劃督察員工作,增強規劃督察工作的權威性和操作性。抓緊建立城市規劃遙感動態信息監測系統,對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政府、規劃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城鄉規劃行爲的查處力度,尤其要嚴肅查處突破城市總體規劃設立各類開發區、新區,違規下放規劃管理權,違法侵佔綠線、藍線、紫線,違法調整容積率等規劃強制性內容等行爲。對出現嚴重違反城市總體規劃行爲的地區,省政府將在全省予以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嚴肅查處、進行行政處分,上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酌情采取規劃限批措施。記者王紀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