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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民唐女士因喜遷新居,花費一萬多元訂製了一款時尚沙發。可在收貨後發現,沙發不僅有磨損而且還開線了。最終,想退款的唐女士因爲提前與商家簽訂了《訂貨合同單》而沒法退款,投訴至消協後才得以解決。
年後,市民唐女士在榮成某傢俱店花了一萬多元訂製了一款十分時尚的沙發,共分爲五組。8月中旬,沙發送到了唐女士家中,可是她卻發現有組沙發已經磨損,而另外一組則有個位置脫了線。
唐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商家予以退款,可是卻遭到商家當場拒絕。氣憤的唐女士於是將此事投訴至榮成市消協。對此,榮成消協工作人員瞭解得知,唐女士在和商家訂做沙發時,與商家簽定了《訂貨(銷售)合同單》,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訂貨後不得退貨。”
商家表示由於是訂做的沙發,所以在合同中加入了“訂貨後不得退貨”條款,商家還承諾假如沙發存在質量問題,他們將及時履行更換和修理義務。由於雙方當事人有合同約定,因此唐女士家的沙發不適用7日內無條件退貨的規定。但商家承若將對唐女士反應的沙發問題進行維修。(記者李孟霏通訊員張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