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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制度彈性大,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繳存額度差距懸殊,公積金繳存“肥瘦不均”愈發凸顯,一些違規違法繳存現象涌現。據媒體披露,現在公積金執行超標準、超額繳納的絕大多數是壟斷國企,而壟斷國企繳納的錢實際上是國有資產,如果不設置上限,就變成了私分國有財產和腐敗的渠道。相反的是,一些私營企業卻是明目張膽地違規不予繳存。接受記者採訪的全國近20家公積金中心的管理者,一致認同公積金繳存“不公”,但並沒有“劫貧濟富”。
從報道可以看出,在壟斷國企高額超標繳交公積金的同時,很多的非國企卻是少交甚至不交。先不說超標或不交是否違法違規的問題,超標繳交、少交或不交反映的實質是企業及其投資者的趨利性。壟斷國企因爲享有政府給予的市場壟斷特權以及其他壟斷特權,才能獲得高額利潤。這些本該由國家或全民享有的利潤,卻在國企的成本、利潤分配、企業家年薪制、職工工資福利、住房公積金等名義下,進入了某些個人的腰包。所謂“劫貧濟富”不存在的說法,表面看來似乎成立,然實屬偷換概念。“劫貧濟富”並不一定要直接從窮人兜裏偷錢,從“國企”等全民共有的機構拿走本屬於全民的財產,與“劫貧”無異。
更爲重要的是,少數國企領導的腐敗屬於個人腐敗,而嚴重的高額超標繳交公積金等現象卻可能是集體分肥、集體腐敗。從各種報道可以看到,很多壟斷國企不但高額超標繳交公積金,還存在領導人高年薪,職工高工資、高福利、高獎金等現象。如果一個企業不是依靠壟斷,而是通過市場競爭取得超出其他企業的利潤,企業經營者、職工等當然可以獲得相應的高回報。廣受爭議、質疑的是,壟斷國企的高利潤,並非企業有着過人的經營管理、市場競爭能力,而往往是壟斷地位使然。既然如此,上述所謂高待遇就存在諸多的問題,甚至涉嫌違規、違法。
國企暴露出的種種有悖於市場經濟規律的現象,大都可以歸結爲不科學、缺監管的體制、機制產生的惡果。既如此,國企改革尤其是壟斷國企改革就該加快步伐了。-諶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