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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執行建設項目環評政府信息公開新辦法
本報訊(記者李直建)建設項目環評的受理情況、審批意見等都將不再保密。市環保局日前印發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應依法主動公開項目環評報告書全本信息,環保部門則要將受理情況、擬作出的審批意見、作出的審批決定,在環保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市環保局表示,該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東莞市環保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建設單位應依法主動公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全本信息等;環保部門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受理情況、擬作出的驗收意見、作出的驗收決定等都要向社會公衆公開。
據悉,主動公開的環評政府信息通過市環保局門戶網站公開。按照規定,屬於主動公開的環評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在對建設項目作出審批、驗收決定後,每月16日和次月1日(逢節假日或週末順延)公告最新作出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批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覆情況,由辦事窗口通過業務系統辦結後分批集中發佈至公衆網,向社會公開審批、驗收決定,公告時限爲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