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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10時,記者在趙先生所在小區四區8號樓三單元看到,有建築工人正在用電梯往樓頂搬運鐵板、石料等。在12樓樓頂,一座磚石結構的房屋已初具規模,基本佔據了單元東側的整個天台。樓下的1201戶也在一起裝修,房主並未現身。據趙先生稱,11樓和12樓屬於同一個業主,房屋施工已經進行了一週左右,他也不認識房主。
“他們在建房過程中對我們的生活造成擾亂不說,主要是樓體承重有限。”趙先生說,“也有其他人在樓頂建‘陽光房’,都沒有這個嚴重。”小區居民張女士也稱:“這都是違法建築,樓體能承受多少壓力都是有數的,不能隨便加蓋。”
據觀察,該小區四區許多樓頂的天台都有私建的棚屋,有的是單獨的鐵皮屋,有的直接加蓋了一層。記者在樓頂上看到,有些鐵皮屋裏放着牀等傢俱,疑似有人居住。“雖然我們平時也不去樓頂,但這畢竟是公共空間。”趙先生表示。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小區物業,濟南衆匯物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稱,他們並不知道這件事,需要在登記後找保安了解情況。
該小區所屬的六裏山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稱,如果接到樓頂擅自搭建房屋的舉報,他們會第一時間將情況反映到市中區執法局六裏山中隊,由中隊進行處理。
“小區是封閉式管理,如有在樓頂天台違規建房的情況,按流程,第一步先由物業公司進行制止。”市中區執法局六裏山中隊的一名于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業主拒不整頓,則由物業通知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
針對樓頂上頻頻出現的鐵皮簡易房,這位工作人員迴應“按說是不允許的”。
中建八局設計部的劉工程師告訴記者,根據《建築結構荷載規範》,載人住宅的樓面活荷載標準值爲2.0KN/平方米(即每平方可承載200公斤的重量),“擅自加蓋不僅違反了相關法規,更對其他臨近建築物的日照需求和自身建築物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響。”
對於該小區樓頂私搭亂建的情況,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高強律師認爲:“樓頂屬於共有部分,要想處理必須經過全體業主一致同意。私建不僅在法律上不合規定,實際上也是影響安全的。”高強表示,這種情況可以提起訴訟,要求私建者排除妨害,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