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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殘疾人、老年人等在我市將能享受到更好的社會環境,出入城市道路、居民區、機場車站等將更加方便。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鄭州市開展創建無障礙環境市縣工作實施方案》,啓動全國無障礙環境市縣創建工作,內容包括加強民航鐵路、道路交通、公共建築、居民住宅等無障礙設施建設,加強市區既有建築、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完善城市功能。
資助貧困殘疾人改造住宅
《方案》要求,要加大力度推進殘疾人居家無障礙設施改造。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對貧困殘疾人家庭住宅無障礙改造提供資助,每戶改造平均標準不低於6000元。
新建道路有嚴格施工標準
《方案》要求,城市各區進行新建、擴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種路口、各種出入口及人行橫道等處緣石坡道設置率應達100%,緣石坡道應儘量採用全寬式單面坡緣石坡道。同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橫道各種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應不低於80%,且佈局合理。
城市各區的中心位置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主幹道及主要商業街、步行街等處的人行道應設置盲道,道路周邊場所、城市綠地和重點公共建築的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提示盲道,並與道路上人行道的盲道相銜接,嚴格控制行進盲道實施範圍。
新建、擴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橫道應設過街音響提示裝置,人行橫道的安全島應能使輪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應設安全梯道、輪椅坡道或無障礙電梯,並設置無障礙標誌牌。
加強公共建築無障礙改造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市廣場、綠地、汽車加油加氣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室外公共廁所等各類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應達100%。已經建成的各類公共建築的服務設施要進行相應的無障礙改造。其中,政府辦公建築、醫院、城市廣場、綠地、商場、加油加氣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無障礙改造率應不低於70%;飯店、賓館、郵政、電信、銀行、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室外公共廁所無障礙改造率應不低於60%;中小學、托幼建築無障礙改造率應不低於40%。
新建、擴建和改建居住小區、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應達100%,已建居住小區改造率應不低於50%,在小區內人行道、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停車場等均應設置無障礙設施。已建高層和中高層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築無障礙改造率應不低於60%。
公共交通設施全部無障礙化
城市新建、擴建和改建軌道交通、民用機場、鐵路旅客車站、汽車站等應實現無障礙化,已建的應進行無障礙改造。飛機、地鐵、輕軌車輛、鐵路客車、公共汽車、電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應設置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輪椅席位。福利及特殊服務建築應實現無障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