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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跟售樓人員商定好了,我把房子轉賣出去,他們就把預付款全額退還給我,但至今還有15萬元未退還。”9月4日,市民顧先生向黨報熱線反映此事。對此,普利林景山莊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開發商資金運轉不周,需要緩些時日退還。
“當時還未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而且預付款並非定金,按說是可以退的。”顧先生稱,他交納了25萬元預付款,但後期因個人資金問題,無法繼續購買房屋,“我跟售樓人員協商後決定先將房屋轉賣再退還預付款”。
2014年5月,顧先生將房屋轉賣給其親戚,且對方已將全額房款共約75萬元交付給售樓人員,而顧先生則領到了退還的10萬元預付款,“他們當時承諾剩餘的15萬元月底前就能退還”,但到了5月底並未兌現。
“他們總有各種理由,業績不佳、資金緊缺、政策更改等等,反正就是不退錢。”顧先生稱,自己家中情況特殊,需要這15萬元救急,可售樓人員總是一拖再拖,現在已過去3個多月了,卻仍未有退錢的意思。
“我們不是故意不退錢,只是還要緩一段時間。”9月4日,普利林景山莊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因近期售樓處的銷售額並不是十分樂觀,開發商在資金上也確實存在一些困難,但只要資金週轉過來,會立即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