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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6610123消息(記者張倩倩)近一個月,家住芝罘區青年路47-6號的周女士很鬧心:家裏衛生間的屋頂一直漏水,她懷疑是樓上的管道出了問題,便想找房主查看原因。可是樓上已經十幾年沒住人了。後來終於託朋友聯繫上了樓上房主,卻被告知,樓上的房子是涉案房屋,房子與他已經沒有任何關係,鑰匙在芝罘區法院。而法院方面說,房子被查封,僅僅是防止房產被轉移,原房主應該還有鑰匙。
事件:
屋頂漏水一個月
找不到樓上房主
周女士說,衛生間的屋頂已經漏水一個月了。起初是滴滴答答往下滴水,後來滴水越來越嚴重,成了小水流。
“我們是1996年住的這個房子,也是老房子,如果漏水一直不解決,以後我們的房子會不會壞掉,真不好說。”周女士說,漏水的地方在衛生間的屋頂,樓上樓下相通的管道旁邊,總是不停滲水。
起初,周女士以爲漏水的問題不嚴重,可能過幾天就好了,沒想到,水滴越來越大,成了水流,她只能用盆接。“我們前幾年家裏都換了PVC管,但樓上好像沒有換,可能是他家的管道老化了。”
爲了查看原因,周女士多次到樓上敲門,但一直沒人開門。到處打聽後,她才知道,樓上的鄰居已經搬走十幾年了。
找不到房主怎麼辦?難道就任由房屋一直漏水?這下週女士犯了難。
房主:
和房子已無關係
建議找法院解決
8月底,周女士託朋友從相關部門查到了樓上房主的聯繫方式。但房主告訴她,他跟房子已經沒有關係了,房子的鑰匙在芝罘區法院。周女士又託朋友諮詢芝罘區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說,涉案的房屋因案子沒結不能打開。
近日,記者就此事諮詢了芝罘區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說,根據周女士提供的房主名字和地址,他只查到房屋涉及一起案子,房主與供熱公司有過糾紛,房主被起訴後,房屋處於查封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只能找當時查封房子的法官,再協調一下打開房門,查看管道情況。”
不過,上述工作人員說,房屋被查封只是爲了防止房產被轉移,所有權還是原房主。而且,即使房屋被查封,法院也不一定非得擁有房屋鑰匙,房主應該也有鑰匙。
但房主在受訪時仍然強調,與房屋已經沒有關係,建議周女士找芝罘區法院協調解決。
周女士說,她還找過派出所和居委會,希望二者能做個見證,她好找人將樓上的房門打開,查看漏水原因並維修,但二者均以不在職責範圍內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