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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6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市住建委向社會公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若自住房購房家庭放棄選房超過3次,如果是優先家庭將取消優先購買資格,屬於非優先家庭的則取消自住房購買資格。
據瞭解,此前,部分自住房項目出現高棄選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自住房申購門檻低,出現不少申購者,本身沒有強烈意願購買某項目,但依然參加申購和搖號。這不僅擠佔急需購房家庭的名額,也給自住房分配工作帶來諸多不便。
據介紹,剛剛公佈的徵求意見稿提出,自住房公開搖號後,由開發商組織購房家庭按照搖號確定的順序依次選房。購房家庭放棄選房超過3次,屬於《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第四條規定的優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優先購買資格;屬於非優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購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