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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岡縣政府發出通告,將對全縣城鄉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進行堅決打擊,進一步規範土地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切實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違法行爲。
據瞭解,列入本次整治範圍的“小產權房”主要有四種類型:第一類是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各類房屋,建成後向社會銷售或長期租賃的;第二類是借新農村建設、農民公寓等名義,雖經依法批准使用集體土地建設房屋,但建成後銷售或長期租賃給不符合建房條件的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或城鎮居民的;第三類是經審批、登記的村民合法房屋,向非本村村民或城鎮居民銷售或長期租賃的;第四類是以集資建房的形式建設房屋,對外非法銷售或長期租賃的。
通告中明確指出,對國家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縱容違法建設活動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通告要求該縣供電、供水、公安、國土、住建、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有線電視、通訊等部門一律不得爲在建、已建“小產權房”辦理供電、供水等服務,已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的也將一律予以停止。而對於違規協助“小產權房”辦理有關手續的行爲,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相關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違法建設、銷售、購買“小產權房”的行爲均不受法律保護,市民羣衆不應抱着僥倖心理去購買“小產權房”。對於已購買縣城建成區內“小產權房”的,需於今年8月底前自行攜帶身份證、戶口簿、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到佛岡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聯合執法大隊進行登記,在縣城建成區以外的,則需要到屬地鎮人民政府規劃建設部門進行登記,逾期不再受理登記。(記者/焦瑩通訊員/何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