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租客可以申請查房產檔案,以防碰到“假房東”。昨日起,《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產檔案對外利用規定(修訂稿)》(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徵求市民意見。其中規定,利害關係人可以提交身份證明及與房地產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利用房地產檔案中與其直接相關的行政辦理結果和申請材料。但檔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擅自擴大房地產檔案的利用範圍或非法使用、泄露房地產檔案的內容的,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利害關係人可申請查房產檔案
房地產檔案是指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地產交易登記等各項房地產行政管理業務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且已歸檔保管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那什麼人才有資格去查具體某套房的檔案呢?《規定》表示,用地單位、預售單位、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人、徵收單位、租賃合同簽訂人等提交身份證明、載明利用事項的介紹信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可以利用該房地產檔案中與其直接相關的行政辦理結果和由其提交的申請材料。
利害關係人提交身份證明及與房地產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可以利用房地產檔案中與其直接相關的行政辦理結果和申請材料。按照規定,利害關係人是指仲裁、訴訟雙方或與前款所列當事人辦理的房地產事項存在利害關係的利用人。
此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海關、稅務機關、證券監管機構和行政複議機構等國家機關提供單位介紹信、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可利用與調查、處理的執行公務直接相關的房地產檔案文件材料。
泄露房地產檔案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何保證市民在租住和買房時,能得到明確的房屋信息不被騙,又保證房產信息不隨意泄露保護業主隱私呢?
按照《規定》,房地產檔案並不是隨便便可申請利用。申請利用房地產檔案首先要明確利用目的,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並按要求填寫利用登記表,利用登記表還要載明房地產坐落、檔案編號或文號等信息作爲檢索條件。
符合利用條件的,檔案機構將予以受理,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供利用結果。檔案機構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利用結果,需延長期限的,應當經檔案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規定》提出,檔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擅自擴大房地產檔案的利用範圍或非法使用、泄露房地產檔案的內容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利用人因提交錯誤、虛假的證明文件騙取檔案利用結果或因不當使用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也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利害關係人提交身份證明及與房地產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可以利用房地產檔案中與其直接相關的行政辦理結果和申請材料。利害關係人是指仲裁、訴訟雙方或與前款所列當事人辦理的房地產事項存在利害關係的利用人。
●申請利用房地產檔案首先要明確利用目的,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並按要求填寫利用登記表,利用登記表還要載明房地產坐落、檔案編號或文號等信息作爲檢索條件。
●符合利用條件的,檔案機構將予以受理,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供利用結果。需延長期限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檔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擅自擴大房地產檔案的利用範圍或非法使用、泄露房地產檔案的內容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利用人因提交錯誤、虛假的證明文件騙取檔案利用結果或因不當使用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也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田桂丹實習生楊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