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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多個城市出現棄房斷供。”近日,《21世紀經濟報道》的一篇文章提及杭州豪宅崑崙公館三業主因斷供被銀行起訴。
錢江晚報記者調查發現,自去年開始,個人按揭款無法按時還的案例確實多了一些,其中涉及的多爲大戶型房源,而中斷供業主多爲受到重大經濟變故,或者購買前對還款能力預估有誤,極少有因爲不動產價值縮減而斷供的案例。
錢江晚報記者聯繫上了崑崙公館斷供的某業主,這位溫州樂清籍業主,正是爲朋友的企業作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擔保,而受到牽連導致企業破產,無法償還按揭貸款。
爲朋友企業作連帶責任擔保
受牽連至債務纏身
這位因斷供而被銀行起訴的崑崙公館業主章先生,自2013年9月21日起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記者撥通了章先生的電話,電話那頭的章先生無奈得說話一再停頓,“現在只能窩在老家,別說新房子連一分鐘也沒有住過,現在半輩子心血付之東流,一家人連吃飯都成問題。”
祖籍溫州樂清的章先生是做銅加工生意的,十多年前在樂清註冊成立了自己的企業,生產加工銅線相關產品,並銷往國內外。章先生回憶,這兩年雖然不好做了,但運轉情況不算太差。
“之前根本沒考慮過無限連帶責任是什麼,而且在我們這裏朋友公司間相互擔保也很常見,所以朋友讓我幫忙互保,我也沒多考慮就默許了。”章先生告訴錢江晚報記者,此前,他以公司及個人的名義爲朋友的公司擔保了300萬元的融資債務,同時爲了自己企業現金週轉,他也以個人名義爲自己公司作了800萬元融資的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但去年年初,朋友的公司出現資金問題關門,朋友也不知去向,作爲無限連帶責任的他一下成爲幾百萬元資金的債務人,而他的公司也因上了不良信用記錄企業的黑名單,銀行融資渠道一下被切斷。
企業一時間陷入資金異常緊張的境地,而償還800萬元融資也迫在眉睫,沒有資金來源的章先生雖然已經借了上千萬元的高息民間借款,但是資金漏洞依然無法填補,很快,章先生被迫決定放棄按揭貸款。
至此,章先生已成爲三家銀行的債務人:朋友公司放款銀行、自己公司放款銀行、房貸按揭銀行。
曾與開發商協商回購
因風險太大被拒
按照目前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流程,商品房未交付前,貸款以房屋爲抵押物,開發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事實上,去年章先生就曾與崑崙公館方面協商,由開發商進行回購,但未成功。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3年下半年,仍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開發商在銀行的協商下,在2013年年底爲章先生支付了3個月的按揭貸款,並擬和章先生洽談回購事宜。然而墊付了沒多久,開發商發現,章先生的房子被查封了,於是回購之事也徹底告吹,隨後,銀行也向章先生提起了訴訟。
崑崙公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前崑崙公館已經嘗試過回購的案例,當時也是一位購買了600萬元左右房源的業主無力償還貸款,與崑崙方面商議好了合適價格實行回購。“回購不僅僅是房源價格合適與否,更要考慮房源風險。”該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約定好後,崑崙方面爲該業主一次性還清了300多萬元的剩餘按揭貸款。然而在辦理回購的兩個月內,該房源又被另一處法院查封,原因是該業主欠下個人外債,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該處房產作爲資產被查封。
“這個案件到現在還在執行階段,房子被拍賣了以後獲得款項也必須先支付給銀行,剩餘部分纔是支付給其他債權人和我們。”該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回購的風險其實非常大。
律師提醒
棄房不能真正斷供
儘管崑崙公館業主章先生並非由於房價因素主動棄房斷供,然而記者向杭州幾家商業銀行以及四大行之一的國有銀行業內人士諮詢時得知,近2年來,“斷供”案件確實有增加,記者也在相關裁判文書公告網站上翻閱發現,與崑崙公館業主棄房斷供案件類似的案件中並不鮮見。
“斷供的原因基本分爲三類,或者是對自己還款能力預估有誤,或者因爲經濟變故無力償還,或者由於房價下跌主動斷供。但其中因爲樓市下行,房產價值縮減而主動斷供的極少。”錢報房產律師顧問張軼羣表示,他近兩年確實受理過一些斷供官司,主要原因是前兩個。他認爲,購房者心理也正在慢慢調整,畢竟商品房的本質屬性是商品,有價格波動是正常的,而且棄房斷供對業主的利益損害極大。
張律師分析,在崑崙公館業主斷供案例中,業主回購的訴求幾乎不可能實現,尤其在樓市下行的這幾年,因此,對因未償還按揭貸款而被銀行起訴的業主來說,並不是棄房就可以真正斷供。
事實上,無論開發商是否還在按揭貸款的連帶責任期限內,是否先幫業主向銀行償還這筆本金和利息,業主本人原先所需要承擔的本金和利息都必須全額償還。“若銀行同意將房源進行拍賣,其所得若不抵原本按揭的本金和利息,業主仍需償還不足部分。”張軼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