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社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支持鐵路建設實施土地綜合開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按照改革鐵路投融資體制、加快推進鐵路建設的要求,實施鐵路用地及站場毗鄰區域土地綜合開發利用政策,支持鐵路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
《意見》明確了四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支持盤活現有鐵路用地,推動土地綜合開發。在盤活現有鐵路用地的過程中,應當科學編制既有鐵路站場及周邊地區改建規劃,給予既有鐵路站場綜合開發用地政策支持,促進鐵路運輸企業盤活各類現有土地資源,鼓勵提高鐵路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二是鼓勵新建鐵路站場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在新建鐵路建設項目時,支持新建鐵路站場與土地綜合開發項目統一聯建。要合理確定土地綜合開發的邊界和規模,明確站場建設和土地綜合開發的規劃要求,採用市場化方式供應綜合開發用地。
三是完善土地綜合開發的配套政策。要求統籌土地綜合開發相關規劃管理,落實綜合開發用地指標支持政策,完善綜合開發用地的供應模式和相關工程建設標準規範。
四是加強土地綜合開發的監管和協調。實行備案管理制度,供應與新建鐵路站場統一聯建的綜合開發用地前,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向國土資源部備案。相關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與取得綜合開發用地的主體簽訂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協議,明確約定鐵路站場、線路工程應先於土地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切實加強建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