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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通過房產中介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因發現樓下鄰居精神不正常並經常辱罵威脅她一家人,起訴要求購房合同無效。近日,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張女士說,今年4月,她通過中介公司與陳某和李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付款並辦理完過戶手續。自己購房時將鄰里素質和居住環境作爲選房重要條件,但她入住後卻發現樓下鄰居精神不正常,日夜辱罵、威脅她全家,經常在她家門口揚言要砍死他們,導致全家老小終日惶恐不安,精神崩潰。
張女士認爲,陳某和李某明知原告重視鄰里關係、居住環境,卻在她多次詢問下隱瞞事實,作出虛假承諾,實屬欺詐,因而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而房產中介公司亦存在過錯,故將陳某和李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合同無效、退還房款並賠償其損失,同時要求中介退還中介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