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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偉東新都這樣遲遲不建配套學校的新建小區並非個例,目前濟南市仍有部分新建小區沒有建設配套學校,導致小區適齡兒童出現上學難等諸多難題。既然開發商忽悠學區房概念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有沒有一個有效的途徑來規避?記者採訪瞭解到,新建小區配套學校監管牽涉到建委、規劃、教育等諸多部門,要想真正解決配建學校該建不建的難題,各部門聯合執法打出“組合拳”纔是解決之道。
近幾年來,濟南市部分新建小區因爲配建學校問題,開發商頻頻與業主爆發衝突。綜合來看,這些新建小區主要存在應建未建、縮水建設、建設好了不交付給教育部門等諸多情況。
如2013年春天,濟南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公示學區。家住歷山路某新建小區的業主李先生眼睜睜地看着家門口的兩所小學孩子卻不能上。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告訴他,只要買了房,附近的兩所小學都可以上。至於上哪一所學校,對方表示,根據李先生所買樓房與學校的距離來定。
當發現自己的房子沒有劃入附近兩所學校的學區時,李先生趕緊去諮詢這兩所學校,得到的答覆均爲不能就讀。“學校說,開發商沒有交教育配套費。”
據瞭解,按照國家標準,新建小區居民達到1萬人以上的,開發商必須配建小學和幼兒園;如果住戶達到3萬人以上規模,還要配套一所中學。
今年的濟南市“兩會”上,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市教育局局長陳東生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爲了保證市民買房後孩子可就近入學,近兩年來教育部門聯合建委、規劃等部門對173所“紙上學校”做了查處,已收回102所學校並投入使用。
8月5日,濟南市教育局局長陳東生帶領市教育局有關負責同志與市內五區教育局局長到12345市民服務熱線接聽電話。溝通過程中,有市民表示,希望通過相關途徑與渠道,讓老百姓在買房時通過教育部門知道開發商有沒有誇大宣傳。
對於這個問題,濟南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品木說,“這個途徑肯定不是教育部門給你提供的,房子肯定都有規劃,你必須瞭解它全部的規劃,然後知道它所在規劃中有沒有配套的學校,配套的學校要求什麼時候交房,這些問題在買房的時候必須清楚瞭解到,或是到教育行政部門去諮詢一下。開發商建立好這個教育配套設施交給我們,我們去管理、去招生。”
之前,在今年濟南市“兩會”上,陳東生表示,根據有關規定,新建的商品房要根據小區戶數來配建小學、幼兒園,保證孩子都有學上。濟南市教育局將聯合建委、規劃等有關部門加大對新建小區教育配套設施的監察力度,尤其是在新樓盤規劃中,要先規劃教育配套設施,在土地招拍掛過程中,也將率先劃出教育用地。今後將杜絕開發商只建房子不建學校的問題。
“應該加大對開發商虛假宣傳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濟南市政協委員吳蔚表示,工商部門應與房地產管理、土地、建設、公安等職能部門加強溝通和合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對開發商虛假宣傳學區房的查處和打擊力度。
吳蔚表示,法院在審理購房者訴開發商虛假宣傳糾紛時,應嚴格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查明開發商有欺詐行爲的,及時判決解除合同並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購房款。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肩負起必要的社會責任,設立專門窗口接待購房者諮詢,及時闢謠開發商的虛假宣傳。
山東省科學院戰略研究研究員、山東師範大學房地產系兼職教授呂兆毅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現實中不乏有一些房企借學校之名“築巢引鳳”,但銷售階段承諾的知名幼兒園、小學、中學最後卻變成空頭支票,無法兌現。購房者一定要關注每年教育部門公佈的學區劃片信息,購買前最好先諮詢清楚各種入學條件和限制標準等問題,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最好能把上學問題作爲補充條款寫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