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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委、市婦聯聯合下發實施2014年學前教育“陽光樂園”建設的通知,今年將設立10所“陽光樂園”,並於10月對驗收合格單位進行揭牌。對於驗收合格的“陽光樂園”將給予資金支持。
據瞭解,2014年在外來務工人員居住集中地區設立10所“陽光樂園”,其中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各設立2所,以滿足特殊困難兒童羣體入園需求,充分體現學前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着力完善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學前教育服務網絡。“陽光樂園”項目按4個階段分步推進,即:項目申報、項目驗收、項目審批、項目實施。
各區縣教育局承擔“陽光樂園”項目建設的主體責任,負責園所的業務指導、師資培訓、監督管理和檢查評估等項工作。各區婦聯組織負責“陽光樂園”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的協調工作,並對“陽光樂園”的家庭教育進行指導。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陽光樂園”納入本區縣對園所的考覈和評估工作。市教委和市婦聯定期對“陽光樂園”項目建設進行督導,對如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的單位和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對未如期完成任務或出現違規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對於驗收合格的“陽光樂園”將給予資金支持,主要用於設備配備。由各區縣教育局負責統一設備購置,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