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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過程中,全國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工作範圍,力爭實現“房地一體”。國土資源部昨日發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做出瞭如上要求。
“通知”中稱,要求結合國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有關要求,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工作範圍,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爲避免增加羣衆負擔,減少重複建設和資金浪費,在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中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一併納入。
據瞭解,全國各地的政策不會“一刀切”,地方以現有登記發證有關文件爲基礎,可以進一步細化完善有關政策和技術標準。而各地在堅持農村違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必須依法補辦用地批准手續後,方可進行登記發證。
“在權屬調查和糾紛處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基層羣衆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在登記發證工作中注重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切實保護羣衆合法利益。”這位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