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本月24日起,東城內的平房想要作爲經營場所開店賣貨或是經營餐飲,必須要符合平房區的流通業發展指導目錄和特色商業街區業態發展指導目錄,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批。東城將建立平房無證無照經營臺賬,並實行月曝光制度。
爲了規範平房區經營秩序,改善平房區整體風貌,促進平房區業態優化升級,東城區特別制定了《平房登記註冊及治理違法經營辦法》,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或前置、後置審批時,《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房屋用途”必須與“經營用途”相符,不相符者,不予批准。
作爲經營場所的平房,在滿足經營場所房屋性質審查的基礎上,經營範圍必須符合東城區關於平房規劃建設的有關規定以及平房區流通業發展指導目錄和特色商業街區業態發展指導目錄。作爲經營場所的平房,之前已經取得主體經營資格或專項審批資格,如需要變更經營範圍,其申請變更的經營範圍也必須符合規定。
東城區要求各街道、地區排查平房內無證無照行爲,建立臺賬,按月對各相關部門治理無證無照經營情況進行曝光。(記者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