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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記者陳榮炎通訊員高公宣報道佛山市高明區公安部門昨日宣佈,放寬該區部分戶籍管理政策,凡在該區購買二手房和自建房,或連續繳社保費3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均可入戶。
購房入戶不帶條件
今年5月,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透露,廣東擬全面調整城市戶口遷移政策,其中包括全面放寬直系親屬投靠條件,逐步調整除廣深外珠三角大中城市入戶政策等。據初步瞭解,佛山高明爲目前廣東首個宣佈戶籍“鬆綁”方案的地區,入戶條件也是目前同級城市中最爲寬鬆的。
根據高明區最新公佈的相關方案,非本市戶籍人員在佛山市高明區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並持有房產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學生及獨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請入戶。
繳社保3年即可入戶
對於在佛山常住人員的入戶條件也進一步放寬。和高明區內的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連續工作滿3年並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或連續在高明區經商3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或以上,上述兩種情況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入集體戶(單位或居委會集體戶)。
另外,直系親屬相互投靠入戶條件亦放寬,其中夫妻投靠入戶,以被投靠方在戶口所在地爲條件,不受婚齡、年齡限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學生及獨生子女不受婚姻狀況限制)可隨遷入戶。
大專以上人才可先落戶後就業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才入戶上,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的,本人可以先落戶後就業,原則上按本人意願落戶市(區)人才服務機構設立的集體戶。
當地公安部門表示,該政策試行期暫定爲兩年(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方案規定,通過試行政策入戶的人員,自入戶之日起5年內不得遷移到市內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