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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遷得到了88萬元的補償,母親想將拆遷款多分給兒子,引起兩個女兒的不滿。目前,記者從洪山區司法局獲悉,經調解後,這一家庭矛盾已得到解決。
家住洪山區關山街的王太婆,育有一子二女,前年老伴去世後,一直住在小女兒家。今年雄楚大道重點工程改造,王太婆原來75平方米的住房拆遷,獲得88萬元的拆遷補償款。王太婆將拆遷款按全家人口分成五等份,並把老伴的份額給了兒子。
此舉令女兒們相當不滿,子女們爲此爭論不休。王太婆十分傷心,帶着兒女們來到關山街司法所申請調解。關山街司法所所長徐鄂在瞭解清楚情況後表示,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父母財產由子女共同繼承,子女的地位是平等的。結合本案,王太婆房屋拆遷款分配,子女三人應該平等。
徐鄂建議,老房子畢竟是王太婆和老伴早年辛勤積攢下來的,子女獲得拆遷款應心存感激,若全家人願意協商解決此事,可以按照原來決定將補償款分五等份,由母親得兩份,兄妹三人各一份,並且子女們要履行好贍養義務,使她能幸福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