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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報頭條·關注交房收費
裝修押金、服務費、滅火器租賃費……收得合理嗎
□社區記者杜慧卞靜通訊員祁佳博李健航
住新房本是件高興事,然而,交房時業主卻面對各種收費條款:預交一年物業費,繳納契稅、維修基金、燃氣集資費、暖氣集資費等,少則數千多則上萬,新房裝修時也要交好多費用。業主質疑,到底哪些費用才合理?
近段時間,御江南、盛邦大都會等小區業主來電反映交房時遭遇的種種繳費經歷。
每天交9元裝修人員管理費
2011年,董女士所購置的御江南小區交房,當時她未入住,房子是毛坯房,無法對外出租,這套房子便一直空着。其間,物業要求她按1元/平方米繳納全款物業費,每年約1200元,另每半年還要繳納50元的照明費。她欲申請空置房,卻被物業拒絕,理由是“這是公司規定”。
前不久,她準備裝修入住,物業要求她補繳拖欠的物業費,還列出一張裝修收費單,令她望而卻步。收取垃圾處理費和電梯使用費,按6元/平方米,董女士房屋90多平方米,共收540元,還得花40元辦理裝修證。此外,物業還要求從申請裝修、開通水電之日起,每天交9元的人員管理費。“我問過一些也是剛買房不久的朋友,人家小區都沒讓交過這筆管理費,這到底是個啥?”
董女士生氣地說,如果不交這些錢,物業就不賣水電。無奈之下,她按要求繳齊了所有費用。“這些收費也沒個標準,都是物業說了算,不少業主都不滿。”另外,她所交的2000元裝修押金也沒有如期退還,而是要等到下一個採暖期結束後,也就是明年4月才能退還。
交房,各類費用“蜂擁而來”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一些新建小區交房時,業主都會被要求繳納各種五花八門的費用。
盛邦大都會小區前不久交房了,由於小區1、2號樓施工緣故,業主林先生遭遇延期交房,“這還不是最鬱悶的事情,交房時,我們還要預交一年的物業費,每平方米1.8元,遠遠高於政府定價,此外,還要繳納契稅、維修基金,算下來也得萬兒八千。”林先生說,不少業主對物業費標準過高表示不滿,可物業很“強勢”,“不交費就不給鑰匙,聽說業主延期交錢,物業就要收物業保管費。”
而東海盛景小區業主楊先生直言,自己交房時就曾遭遇物業的“強買強賣”:預繳一年物業費以及維修基金和契稅,“可後來我才得知,維修基金是在房屋具備辦房產證條件時才該繳納的錢,可我們的房子當時還沒辦理房產證呢!”他認爲,在維修基金上,開發商鑽了業主“不懂行”的空子。
裝修,再次遭遇收費高峯
新房交房後,不少業主緊接着就開始緊鑼密鼓地裝修新居。可裝修時,依然逃不了物業收取的名目繁多的費用。
一新建高層住宅小區業主李先生就遭遇物業裝修收費“亂象”,他晚於其他業主裝修,“物業的裝修管理收費表上密密麻麻地羅列着9個收費項目,包括裝修管理押金、裝修服務費、搬運工押金、施工人員出入證、出入證押金、裝修進料證、進料證押金、滅火器租賃費、滅火器租賃押金等。”他無奈地說,有些項目的收費標準並不高,繳點費用,他也就認了。
然而,最讓他無法接受的就是裝修服務費,超過集中裝修期,收費標準20元/建築平方米,包括裝修垃圾清運費、電梯使用費等。“我一算,要比正常多交1500多元!”他說,物業說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可他根本沒在合同上簽字。爲了順利住上新房,他只能妥協。
物業:我們沒有亂收費
4日下午,記者聯繫上御江南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否認了不允許申請空置房物業費一說,她表示,如果業主不住房,是可以提前向物業提出申請的。另外,所收取的9元/天的人員管理費,主要用於裝修期間對裝修人員的管理,以及處理各種裝修期間發生的問題。當記者質疑很多小區並沒有這項收費時,她解釋,各物業有各自的規定,他們這樣定,也是爲了督促業主儘快裝修,恢復小區整潔環境。
至於2000元裝修押金爲何要到下一個採暖期結束後退還,她則說:“有的業主裝修時會砸牆、打孔,我們擔心對暖氣管道造成破壞,現在管子裏沒水,看不出來,所以要等到採暖期才能判斷。”
而盛邦大都會物業李經理答覆說,小區建好後,進行了物業招投標,經過成本覈算測算出的物業費標準,他們已經在房管部門備案。“物業保管費是爲了催促業主儘快交房象徵性收取的。”他解釋說,物業不存在亂收費現象。
市物價局:裝修等特約服務暫無明文規定
昨日,市物價局經營性收費處相關人員答覆說,按照《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普通住宅區的物業費有政府指導價,在基準價基礎上可以上下浮動10%,12層以下帶電梯的最高不得超過1.27元/平方米,12層以上帶電梯的不得超過1.21元/平方米。高級公寓、別墅區等高標準住宅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若物業費定價超過政府指導價上限的,則需要雙方協商,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至於空置房物業費收費標準,他說業主與物業可參閱《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中第37條規定:“連續三個月以上無人居住、使用、裝修空置的物業,空置期間按百分之二十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業主空置物業的起止時間,應當事先和事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裝修時物業收取的各種特約服務收費項目,目前暫無明文規定,比較常見的諸如裝修押金、裝修垃圾清運費、電梯使用費,這三項費用,物業收費有一定合理性。
律師:不交費不賣水電已侵犯權益
省會邵明濤律師認爲,按照《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要向業主收取費用,應當按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實行明碼標價,並且應當在小區內進行公示。如有物業公司因業主不交物業所規定的費用就無法購買水電一事,已經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