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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城市讀本訊(記者李華剛)從7月1日開始,瀘州市行政轄區外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瀘州市行政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此規定執行時間限兩年。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積金是在瀘州以外的城市繳存的,如今也可以在瀘州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了。
此次新政包括貸款額度最高40萬元,其要求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且貸款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如果是夫妻中僅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則爲30萬元。另外,最長貸款年限由25年,變更爲了30年。而再交易房(建築年限不超過15年的二手房)貸款年限則爲25年。
另外,農村戶口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不再需要提供暫住證了。新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只需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就可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