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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聚光燈下的限購,顯得如此尷尬。亮相之日,便成爲“政府幹預經濟”的靶子;退出之時,又成爲“政府救市”的印證。限購深陷進退兩難的困境,無疑是一種警示:在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程中,要學會把握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更多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處理問題,應對風險。
限購政策,始於2010年,和限貸政策一起,被視作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的調控利器。作爲強有力的行政手段,政策效果最直接。一系列來自權威部門的信息顯示,實施限購政策的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得到明顯遏制。然而,限購猶如一柄雙刃劍,在壓制不合理需求的同時,部分改善性需求也“躺着中槍”。
回顧限購政策歷史,儘管限購城市範圍不斷擴大,限購要求不斷升級,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市場高熱的局面。直至最近一年多時間,儘管政府沒有再出臺任何加碼的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卻悄然而至,樓市分化明顯: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需求旺盛,部分三四線城市卻面臨高庫存壓力,甚至一些二線城市,由於過度透支住房需求,也面臨消化週期長的壓力,爲限購鬆綁的呼聲頻現。
限與不限,本應屬於因地制宜的選擇,畢竟,房地產市場區域差異性很大。但一直以來,因爲限購帶有濃郁的行政色彩,被貼上“政府調控決心”的標籤,使地方政府無法真正按照市場規律決策。
事實上,房地產市場積重難返的問題,又豈能靠限購這一劑退燒藥解決?特別是與羣衆利益密切相關的房價問題,影響因素衆多。正如專家所言:“得了必須動手術的病,就別妄想靠吃幾副退燒藥能好!”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