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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推出了回購凶宅的業務
你給我查查,你們賣我的這房子是不是凶宅啊?漫畫/陳彬
凶宅信息平臺截圖
日前,北京的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建立了一個京城凶宅數據庫,在他們的統計中,北京目前至少有900所凶宅。據該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稱,他們還在繼續進行數據的收集工作。這家公司認為的『凶宅』並非風水概念,而是指房屋的本體結構內發生警方認定的自殺、他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
對於建立凶宅數據庫的原因,這家公司的相關人員稱是由於遭遇多次『凶宅』交易糾紛,並因此吃虧。『從目前國內的案例看,故意隱瞞「凶宅」信息,基本會被判撤銷合同。』中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於德華律師表示,隱瞞凶宅信息進行交易,破壞了買賣雙方達成協議需誠實信用這一基礎。
中介在四千小區搜集凶宅數據
『多數業主都會向我們隱瞞「凶宅」這一信息。』徐東華是一家地產中介公司的品牌中心總監。據他介紹,該公司為了維護自己和消費者的權益,最近建立了一個凶宅數據庫。目前他們所統計的京城凶宅至少有900處。
輸入小區名
系統列出凶宅信息
在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臺,內部員工輸入小區名字,便會檢索出該小區內統計在冊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編號,凶宅的具體位置也有詳細顯示。『單元、樓層、門牌,還有發生時間都能看到。』一位地產的員工告訴北青報記者。
北青報記者看到,在『凶宅』信息平臺頁面,關鍵詞檢索框可以輸入小區或道路名稱。輸入關鍵詞後,點擊『搜索』,數據庫內搜集的相應區域內的『凶宅』便會列出。
在北京二環內某小區,調出凶宅信息平臺上的數據,七處『凶宅』被列出。除去基本信息,關於原屋主的各類死亡信息被列出,最為恐怖的內容是事件性質和對事件的詳細描述。
『暫時不便公開數據庫,因為涉及一些房主的隱私。』徐東華告訴北青報記者,這些數據庫,在錄入信息時,已經做好了隱私保護,不涉及原業主的姓名等信息,隨著凶宅數據庫進一步完善,考慮到隱私保護,該數據庫將不對外開放。
『中國人對於這類房屋,還是會覺得它不吉祥』。徐東華認為,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人們受傳統觀念影響,不會接受『凶宅』,這成為『凶宅』貶值的主要原因。也正因如此,在業主出售房屋時,會存在不同程度的事實隱瞞,客戶獲知真相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
不知內情賣凶宅
房屋中介倒賠五萬元
在上地某一小區內,曾有顧客從徐東華的公司購買了一套房,後經查實正是一套凶宅。『顧客購買了房屋,也交了錢,但後來搬進去住,其他業主告訴顧客,房屋有問題,發生過不好的事。』徐東華記得,這個顧客過來找到他們投訴,負責售房的同事也無法回答顧客的提問。
『原來的業主並不承認房屋有問題。』徐東華說,接到情況之後,公司也去小區核實信息,發現在這套房屋內真的發生過一起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公司派人與原來的業主協調,但對方並不承認知情,『最後沒辦法,公司基於各種考慮,賠付了顧客5萬元』。
『「凶宅」並不屬於物理瑕疵,其房屋質量本身也沒有問題。』徐東華表示,在北京經營二手房交易多年,在以往的房屋交易中,他們接受客戶的委托,往往優先考察房屋質量和周邊設施,『凶宅』這一信息並未被納入主要考慮,但因此遭受的損失卻不小。
4000個小區
搜集凶宅數據
吃了這些『凶宅』苦頭後,在去年11月,公司決定對北京城內的『凶宅』信息進行統計。
『法律上對於「凶宅」並無明確定義,我們只能從司法判例中去判斷什麼纔是「凶宅」。』徐東華的公司利用2萬多名工作人員,在北京主要城區的小區進行調查,試圖掌握凶宅的數據。按照徐東華的解釋,他們公司認為的『凶宅』並非風水概念,而是指房屋的本體結構內發生警方認定的自殺、他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
『現在數據庫內有900多套「凶宅」。』徐東華告訴北青報記者,公司發動全體員工,在北京主城區和房山區的部分小區展開搜集,近4000個小區中,『凶宅』的數量超過900多處。
『我們並不清楚這個分母是多少。』徐東華解釋說,公司只能在經營覆蓋的小區調查,在主城區內,小區數量超過1萬個,他的公司只掌握了不到一半的小區情況。
『我們用了半年時間統計,發現北京這麼多凶宅,我們也嚇了一跳。』徐東華說,他的公司統計這些信息,主要依據媒體公開報道和分布於各個小區內的工作人員實地探訪。『居委會,小區居民還有鄰居,這些都是我們的了解途徑。』徐東華承認,有些『凶宅』由於年代久遠或幾易其主,的確難以調查清楚,但探訪到的數據,都經過層層確認,甚至有時候向當地轄區民警確認。
律師觀點
法律將凶宅問題視作公序良俗
『有沒有可能從法理上給出「凶宅」的定義和評判標准,這樣也利於維權。』徐東華表示,現在他的公司做出的舉動,更多是一種道德上的行為。但他仍然希望能從法律上對『凶宅』有所認定。
『從目前國內的案例看,故意隱瞞「凶宅」信息,基本會被判撤銷合同。』中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於德華律師熟悉房產行業法律,他表示,國內法律學界對於『凶宅』的主流認定較為一致,盡管不同於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等『物理瑕疵』,但故意隱瞞凶宅信息進行交易,破壞了買賣雙方達成協議需誠實信用這一基礎,合同可判撤銷。
去年6月,家住朝陽區的李女士想換套大房子,於是花了480萬購買。房子買下來之後,卻無意中從小區居民那裡得知,這套房子一個多月前剛剛死過人,是一座所謂的『凶宅』。感覺受騙的李女士將賣房者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合同。
法院經審理認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於德華律師表示,關於『凶宅』的案例很多,但現在法律學界都在爭論如何判定『凶宅』。法律並不將凶宅列入封建迷信,而是將其視作公序良俗。故意隱瞞凶宅,構成了買賣合同中的誤解,甚至是重大誤解,那合同可以被撤銷。
『有很多律師提議,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將凶宅這一信息納入房屋登記系統。』於德華表示,在臺灣地區和一些歐美國家,凶宅的信息會被納入房屋登記系統,交易時,買賣雙方都能查到,且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也需要提及凶宅。
此外,北青報記者還注意到,港、臺地區的網絡上,形成了專門搜集『凶宅』的論壇。網友將信息按照地區和街道劃分,能夠檢索到較為詳細的『凶宅』信息。
視角
他們為何購買凶宅?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位於花園橋附近一處房屋正是凶宅。原房屋主人在屋裡上吊自殺,他的家人轉手賣出。直到它找到了現在的主人為止,這處凶宅已經轉了兩次手。
購買者是一位醫生。『生老病死不過是自然規律。』多年的行醫讓他明白,生死並非那麼重要,最終他欣然買下。
一位法警也購買了一處凶宅。在他的工作中見過太多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因此屋子死沒死過人,並沒有什麼可怕的了。
徐東華也曾統計過凶宅的購買者,發現買來自住的購房者中,老年人居多。『他們多是將這些事看得很淡。』
但是對於更多的購房者來說,他們仍然不能夠接受凶宅。也正是如此,有房屋中介公司推出了『凶宅回購』的業務。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在豐臺區馬家堡附近的這家公司門店外看到了這則信息。玻璃窗上貼滿了地產促銷的各種信息,眾多的廣告中,兩張印有『凶宅最高原價回購』的藍色廣告格外引人注目。
『這不是買凶宅,是我們回購凶宅。』該地產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的記者,廣告並非只是宣傳,而是該公司對於客戶的承諾。『我們這則廣告主要是針對已經賣出去的房子,如果發現是凶宅,我們最高可以原價回購。不讓顧客受損失。』該工作人員表示。
昨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在二手房門店附近,隨機走訪了十餘名購房者。對『凶宅』表示否定的購房者佔了多數。兩名購房者明確表示,『凶宅』如果價格足夠便宜,也『可以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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