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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呼和浩特市房地產開發監督管理處對外公佈呼和浩特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切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提出,取消商品房銷售方案備案制度,居民購買商品住房(含二套住房)在辦理簽約、網籤、納稅、貸款以及權屬登記時,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數查詢證明。產權登記部門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對購房人的房屋套數進行查詢,按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關於“優先解決好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使他們及其家庭在城鎮紮根落戶,有序引導增量人口流向”等要求,允許外來人口在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同時規定,住房公積金支持普通住房消費,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爲30%,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50萬元,最長時限爲30年。
呼和浩特市房地產開發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