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劉麗媛報道日前,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聯合下發通知,從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從源頭規範運輸及堆放行爲、嚴格落實管理措施、科學規劃堆放場所及加強督察5個方面,對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運輸及堆放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旨在推進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安徽省要求,各級市容(城管)、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加強相互配合,共同推進城鎮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運輸及堆放管理工作。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項目環評時應當包括建築施工揚塵防治的內容,未通過環評的,不得開工建設。從事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運輸的企業必須取得市容(城管)等部門的運輸經營覈准。
安徽省明確,遇重污染天氣,省、市啓動大氣污染預警應急二級、一級響應時,禁止一切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活動。同時,各地應科學規劃建設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堆放場所,各省轄市不得少於3處,2014年年底前至少建成1處,縣城(含縣級市)不得少於1處。
安徽省強調,各地應加強橫向聯繫溝通,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充分運用數字城市管理系統、天網工程、衛星遙感技術等信息化手段,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加強對建築施工渣土建築垃圾運輸及堆放場所管理等監督和指導。同時,各地市容城管部門須及時發佈工作信息,宣傳展示工作動態,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接收、反饋社會公衆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劉麗媛